龙山湖苑一期三标段工程(招标编号:2015-GC-Z-Z-037)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龙山湖苑一期三标段工程(招标编号:2015-GC-Z-Z-037)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第三章评标办法 -“企业信誉、实力、业绩”- 5、企业综合情况得分(2)所要求:“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近一年的社保明细”,社保明细系指在安徽省分公司注册地缴纳的社保明细。
本次澄清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次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铜陵市地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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