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经开区天门山大道(西湖二路-西湖三路)道路绿化工程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经开区天门山大道(西湖二路-西湖三路)道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GC20180225)做出如下补充:
一、原企业资质要求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类施工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此内容)。”现修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绿化经营范围)。”
二、原人员要求①中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城市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现修改为“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原前附表2中第19条中标人履约担保为“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不含预留金及甲供材),必须为现金转账。”现修改为“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不含预留金及甲供材)。”
四、更改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单位: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铜陵永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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