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答 复
供应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15层;邮政编码:100086。 法定代表人:刘永政;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010-84552266。 委托代理人:王明超;职务:高级投资经理;联系电话:18612895523。 被质疑人一: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邮政编码:641199;联系人:高敏;联系电话:0832-2029323。 被质疑人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邮政编码:641000;联系人:刘智;联系电话:0832-226395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因认为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第三次招标(采购文件编号:内采招〔2017〕-015L-3)评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8年7月9日向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8年7月9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2018年7月8日公示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方案中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合理利润报价得分应为http://www.yzczb.com分,评审结果为http://www.yzczb.com分,分差为http://www.yzczb.com分,总得分应为http://www.yzczb.com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应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被质疑人受理质疑后,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并进行了重新评审。经评审认定:原评审对投标人客观评审因素的评分存在错误,致使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方案中的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合理利润报价得分http://www.yzczb.com分错误计算成http://www.yzczb.com分,其项目评审总得分http://www.yzczb.com分也因此被错误计算成http://www.yzczb.com分。根据重新评审后的得分排名,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应为本项目(社会资本)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综上,质疑人的质疑成立,原评审错误应予纠正。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之规定,答复如下: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的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合理利润报价得分为http://www.yzczb.com分;评审总得分为http://www.yzczb.com分,为本项目(社会资本)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内江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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