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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公管局加强招标过程监管
发布日期:2018-05-10

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投标管理,服务于交易各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规范管理,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巢湖市公管局在招标过程中强化监管职责。

在招标文件备案环节,强化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主体责任和招标工作的首要责任。重点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否决投标情形以及评标标准方法,是否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是否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等内容进行复核,确保项目招标条件设置合理合法。要求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进行签字并加盖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公章进行确认,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负主体责任

在开标、评标环节,市公管局要求业务科室项目负责人对进场项目全流程实时跟踪监督,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不规范行为能及时发现,并要求其改正。对专家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倾向性和排他性的行为能及时制止,情节严重时,及时将情况反馈至省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巢湖市公管局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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