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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管局“三个规范”强化招投标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8-05-15

庐江县公管局“三个规范”强化招投标审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程度,庐江县公管局强化招投标审查工作,对受理、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流程、无缝隙排查,切实做到以制度定流程,以流程管行为,把招投标活动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上来。

一是规范招投标时间。招投标活动时间是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基本保障,严格检查招标文件发布备案表,并对开标时间进行仔细核对,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时间不足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招投标主体。对于投标人无委托代为投标、中介代理机构私自借人开标等行为,严格落实相关的制度规定,对投标人无授权代为投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是规范招投标流程。从受理环节的手续审查,到交易环节的标书拆封、现场唱标,再到封闭式评标,交易中心全程参与监管,每个环节都能做到合规合法。(黄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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