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管局:“四项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今年以来,庐江县公管局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汇聚集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四项措施”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是健全决策制度。县公管局调整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小组,督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建立了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保证了公管局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实现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广泛性。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局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干部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三是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了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坚持重大决策事项民主制。在人事变动、项目采购、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事项会召开时,局党工委书记、局长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须经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局党工委书记、局长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态度和意见,然后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以票决方式做出决策或决定。(黄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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