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庆市公管局“四举措”保障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
| 发布日期:2018-04-13 |
| 一是主动作为优服务。进一步延伸服务链,超前服务、主动衔接,从招标需求、项目前期报建、招标方式等方面给予意见建议,协助项目单位把困难和问题考虑更细致、处理在事前;对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大建设项目列出服务责任清单,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对接、服务”原则。二是容缺受理增效率。对“容缺受理”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本着“立刻办、马上办、现在办”精神,变“材料齐全”为“材料后补”,紧跟项目建设特点和进度要求,切实提高重点工程建设效率。第一季度,已“容缺受理”中兴大道快捷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等项目8件。三是优化规则提质量。在房建、市政、园林工程建设项目中运用单价中位值评标办法。在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中,采用总价中位值评标办法。在投资额超过1亿元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中,推行“两阶段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通过优化评标办法,有效预防了投标企业恶意低价抢标和围串标行为,央企、上市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等优质企业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积极性明显增加,其承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明显提高。四是部门联动强管理。根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职责分工,主动与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标后履约联动检查,有效保障了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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