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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鄄城县环保工程招投标让公证参与
发布日期:2014-02-20

2月16日,鄄城县司法局公证处依法受理县环境保护局的申请,对“鄄城县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进行了全过程现场监督公证。

在受理该公证后,公证处值班公证员对招标项目进行严格审核、详细询问,“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程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投资项目,总投资四千万余元,项目的建设主要是解决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和各类经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是民心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将对我县城乡居民环境的美化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针对此次招标活动划分标段多、规模大,参加投标企业多、人员复杂等情况,县公证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研究,特指派处两名业务熟练的公证员具体承办,从立项审批文件、招标文件的审核,到整个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监督,严格程序、依法履职,恪守职业道德,赢得120多家投标企业和现场参会的监察局、纪委纪检组、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标办、环保局领导及全县16个乡镇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的认可。


源自:中国经济网通讯员:丁秋松王文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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