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公管局获合肥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日前,合肥市政府发布关于命名合肥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通报。长丰县公管局成为全市27家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之一。这是该县公管局成立以来首次通过严格考核验收后获此称号,也是合肥市暨四县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唯一一家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命名的单位。
多年来,长丰县公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公管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生命线,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形成了依法合规办项目、齐心协力抓监管的良好工作氛围。九年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不断积极探索,求实创新,成果丰硕,共为县财政节约“真金白银”42亿多元,是2007年全县财政收入的4倍多,超过了2014年全县的财政收入水平。更为欣喜的是,历经多年风雨洗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经受住了市场经济大潮的严格考验,全体人员不仅秉公执法,依法操作,而且打铁保持自身硬,遵章守纪,严于律己,连续多年保持了“零违规”、“零违纪”的廉政记录,铸就了一支抗风险、能作战的交易管理服务团队。(戚士贵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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