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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公管局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
发布日期:2016-11-09

庐江公管局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

今年以来,庐江县公管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和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责任。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实创建规划,合理安排专项创建经费。二是分解目标任务,完善创建机制。严格按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逐条分解文明创建工作任务,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人,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丰富活动载体,着力提升文明创建水平。该局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文明单位建设活动载体,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实行定期集中与自由分散相结合的学习制度,提倡“学业务、学政治、学理论、学法律”“四学”活动,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水平、展现部门新形象的抓手,推动全系统各项工作,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两促进、双丰收。(黄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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