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管局进一步加强合同备案和公开工作-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怀远县公管局进一步加强合同备案和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2016-12-27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明确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同时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同步推送到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

为贯彻落实该项规定,怀远县公管局进一步加强合同备案和公开工作,要求招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到局审查备案科进行合同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审查备案科按建设工程类和政府采购类分类进行合同备案,每周定期通过怀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合同备案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双方签订人、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对于采购类合同,下一步将各部门的采购合同文本通过扫描后发布到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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