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县公管局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及项目经理在建问题,会议决定即日起,凡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参与投标的,经查实后,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截至目前,共有22投标单位约586万元投标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凡涉及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名单均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并给于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禁止一段时间之内进入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相信此次严厉惩罚定会进一步净化利辛县招投标市场,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李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