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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管局三项措施规范代理机构工作
发布日期:2017-03-23

庐江县公管局三项措施规范代理机构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代理质量,庐江县公管局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三项措施规范代理机构工作。一是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根据项目运行流程,该县公管局对代理机构在项目运行中需要办理的事项和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并一次性告知。二是严格代理机构管理。该县公管局加强对代理机构加强管理,规定在受理项目时,必须提供代理合同和拟派人员名单,并成立项目小组,项目组主要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招标文件审查、开评标等项目运行全流程;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该县公管局对中介机构的行为列出了“十不准”,代理机构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限制其一定时间在该县交易中心代理业务的资格。(黄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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