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5-11-18
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京财采购[2005]239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现将《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北京市财政局
二00五年三月七日

200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05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北京市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上提出的“五个目标、四项原则和六大任务”的改革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采购工作,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己任,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重点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础工作,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按照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比2004年增长25%的精神,我市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拟安排86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55亿元,比2004年增长35%;区县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1亿元,比2004年增长7%。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及各区县200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支出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要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科学制定集中采购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要重点加强对潜力较大的工程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管理。

二、继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一)加强我市制度建设。根据财政部新出台的制度办法、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逐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加大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力度,严格规范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批。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完善评审专家库,提高评审工作质量。要认真做好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降低有效投诉率。

(二)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逐步建立起良性竞争、优胜劣汰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对于定点供应商,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其认真履行合同,为预算单位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过程的监督。市本级拟对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2000万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以及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引入公证机制;对其他政府采购项目,要求项目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参加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审计、监察、财政部门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各区县也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监督方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四)完善政府采购指定媒体管理。05年起取消《北京日报》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定媒体。北京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体为“两网一报”,即《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要严格按照信息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布信息,不断加强透明度建设。

(五)继续深入推进采购分离工作。尚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区县要抓紧落实,已完成此项工作的区县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逐步建立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三、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强化服务意识。财政部门要树立服务观念,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切实提高采购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要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做好服务工作,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二)提高采购效率。要进一步梳理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审批环节和操作程序。要加强网络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从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内部流程入手,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批复、执行整个流程都通过网络进行。市本级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市现代车政府采购专库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一站式办公服务,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车辆购置效率。各区县也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采购效率。

四、夯实基础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创办简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改革,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大培训力度,举办采购监管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培训班,通过培训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改革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创新新机制,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认真执行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八种意识”,执行“八不准”,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服好务、把好关,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

五、研究发挥政府采购制度的政策功能。要逐步扩大政府办实事、三农、教育、卫生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促进首都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加大调研力度,积极研究政府采购如何发挥保护本国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政策,并在工作中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实践。

六、要继续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工作。




首页 |招标公告 | 变更答疑 | 评标结果公示 | 政府采购 | 政策法规 | 联系我们 | 会员专区

Copyright©201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51-62220159  0551-622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