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小额零星项目招标工作效率,加强小型零星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近日,县公管局出台了《肥西县小额零星项目招标操作细则》,同时废止了《肥西县招标投标中心小额零星工程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
新《细则》共有8章22条。第一章为总则,第1条至第4条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范围、限额标准、组库方式及要求等内容。第二章为项目受理,要求交易中心对照小额零星项目受理条件,认真审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对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受理后根据项目特征,排定项目时间计划,并按照项目办理程序运行。第三章为编制清单及控制价,第6条至第7条主要包括小额零星项目(服务类项目除外)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要求,责任主体及工程、服务、特殊三类项目发包价确认方式等内容。第四章为发布公告,第8条至第11条主要包括摇号公告发布的平台、主要内容、摇号的轮次设定、放弃摇号及有关处罚规定、摇号通知时限等内容。第五章为现场摇号,第12条至第15条主要包括现场摇号的监督管理、特殊项目的摇号监督、摇号程序安排等内容。第六章为中标单位确定,规定项目摇号后,预中标单位现场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并于3个工作日内核算确认项目造价,若误差超过±3%,需重新组织摇号。并指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交易中心发放通知书发。第七章为中标单位管理,第17条至第21条,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相关处罚规定、履约监管、申请暂停摇号的方式、强化定点库动态管理有关规定等内容。第八章为附则,指出《细则》执行的有效期限。
该《细则》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对我县小额零星项目招标、中标及履约等全程的管理,是提高项目工程质量,规范定点库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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