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房建项目招投标流程 增加企业业绩审查-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东莞调整房建项目招投标流程 增加企业业绩审查
发布日期:2017-06-21
众所周知,项目招投标制度中,参与投标的企业需要具备抽取资质,这一资质被称为企业分类模式。在国家、省、市大力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改革后,投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这一分类模式就更为关键。新措施拟增加D类企业,将原有A、B、C三类企业分类模式调整为A、B、C、D四类企业。信用分值为100分及以下的企业划分为D类,D类企业不纳入计算,将信用分值排序前10%(含10%)的企业划为A类企业,信用分值排序前10-30%(含30%)的企业划为B类企业,其余企业划为C类企业。企业类数增多,分类差异化抽取比例也应随之调整。“非评标项目”摇珠抽取确定15家正式投标人比例则调整为“5、5、4、1”。而“评标项目”摇珠抽取确定30家投标人比例调整为“10、10、8、2”。近来,不少工程项目遭遇资金、管理等问题而引起的停工,从源头上防止这一问题显得至关重要。新措施拟增加对企业业绩、项目班子人员信息符合性审查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中标人的企业业绩及项目班子人员相关信息应作为中标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招标项目中标后变更班子人员,市住建局将公示其变更信息。同时,为提高招标效率,新措施拟简化招标程序,提高评审效率。实现一天开标一天评标,不再独立设置商务标开标会,商务标在开标评标环节进行审查。取消申辩会流程。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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