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法治肥西、信用肥西建设,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肥西县公管局超前谋划,多措并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资质限制,形成法院执行工作合力。
一是规范制度要求,关口前移,拒绝失信执行人企业投标,在招标文件的编制时,事项说明条款中,第四条明确规定被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投标无效,对虽有失信行为,但在评审中未被发现而评审通过的投标,一经查实,县公管局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记不良行为记录,同时限制其6-12月时间进入肥西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资格。二是加强标后监管,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依法履行生效合同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计入市场信用档案,并在“信用肥西”、“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对其企业投标资质做出限制。三是营造舆论氛围,通过会议、宣传栏、网络等形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等案件,协助法院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凝聚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为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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