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鸿运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龙山铅锌矿年产3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南陵县鸿运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龙山铅锌矿年产3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18
一、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南陵县鸿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龙山铅锌矿年产3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初稿已基本完成,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 南陵县龙山铅锌矿年产3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地下开采工程主要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拟采取地下开采方式,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潜孔留矿采矿法,设置+240米、+200米两个生产中段。 三、主要环境影响概述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主要影响因素:废石场扬尘和运输扬尘对空气环境的不利影响;矿井涌水、生活污水、废石淋溶水等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采矿活动对矿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等 (1)废气:采矿爆破、凿岩等采用湿式作业,井下废气通过洒水降尘、井下通风后,排出井口进入空气,可有效降低粉尘污染,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产生的不良影响。矿石运输控制时间段,尽量避开休息时段,禁止在休息时段运送矿石,可减轻对运输沿线居民的影响。 (3)生态及社会:合理规划矿区的平面布置,最大程度地减轻工程构筑物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水环境:项目对井下矿坑水、废石淋溶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至井下作为生产用水。 (5)固体废弃物:对采矿废石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和恢复。 四、结论 本项目拟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通过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途径及期限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拟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陵县鸿运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龙山村小和尚宕村民组 联系人:卞总 联系方式:13905620326 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57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19层11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51-65553608 电子邮箱:594811701@qq.com 南陵县鸿运矿业有限公司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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