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实行招标代理备案制度
9月5日,首批 14家交易中介机构32名执业人员在祁门县通过备案,并挂网公告。此举旨在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净化代理市场环境,避免因从业人员鱼目混珠,滥竽充数,影响招标质量。
祁门县公管局出台《关于加强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凡在我县从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造价咨询、资产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均须到县公管局备案。其从业人员必须取得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培训合格证。备案制度,不另增设市场门槛,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随时备案。备案后,中介机构即可在我县从事相关业务。
文件规定,各项目业主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已在县公管局备案的中介机构,并自行议价。公管局加强对中介机构在我县从业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考核情况将为业主单位择优选择代理提供参考。若中介机构有不良行为的,公管局将严肃追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其在祁门县一定时期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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