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公管局为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结果互认共同共享,严格落实《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合公综〔2016〕139号)文件精神,依据2017年8月31日市公管局组织召开的“市、县两级信用联合惩戒业务培训会”精神,对现有交易文件的有关信用条款作了修改,修改后的有关信用条款从2017年9月18日起,招标公告未推送至外网的交易项目中使用。督查科根据局主要领导安排,于9月16日下午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学习修改后的信用条款。通过学习,大家认为修改后的信用条款更具有操作性,更能促进企业增强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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