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发改委公管办按照省发改委统一要求,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进度,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废、改、立”计划,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
二、核定范围,全面清理。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对照清理范围和清理原则, 对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逐项研究梳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突出重点,分类清理。按照具体要求,分类处理:一是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不再保留;二是文件部分内容操作性、时效性不强,存在执行漏洞或者难以操作的,进行修订完善;三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且符合发布程序仍在有效期的文件,继续执行。经清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建议废止13件,修改4件,保留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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