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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局认真做好财政监管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19

公管局认真做好财政监管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191号)文件精神,公管局迅速组织专人,统筹安排,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本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地方政府债务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通过此次财政监督自查自纠工作,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我局财务规范化管理,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也强化了预算编制、执行方面财务监督职能,确保了各项资金使用更加科学、规范。

作者姓名:佘静芬单位:宣城市宁国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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