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6
交水发〔2012〕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水运工程标准管理,使标准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利益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目前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实际情况,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制定了《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2年11月27日
附件: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doc


相关附件:
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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