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交易中心“十个统一”推进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界首市交易中心“十个统一”推进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7-12-08

按照各级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政策要求,界首市交易中心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市区“一体化”,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按照统一进场、集中交易的原则,明确了“十个统一”的管理要求,为正常开展各类交易活动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

统一管理体制。我市招标采购工作的整体机构架设为“一委一局一中心”,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简称招委会),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协调;下设交易监管局,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见证等相关服务工作,推动了平台的整合,既避免了权利过于集中,增强了交易中心的独立性,也强化了监督考核和问责的力度。

统一运行机制。在平台整合成立之初,即印发了《交易中心相关规章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全面集中、统一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运行后,又全面梳理、形成了各类《操作规程》、《部门和岗位职责》、《场所管理制度》、《各类交易流程》、《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多项交易制度规则,对标准化服务进行了统一规范。

统一交易平台。为推进我市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20128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全市招投标事务性工作,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业务,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和电子专业交易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统一规则体系。按照管办分离、规则主导的原则,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从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到最后开标、评标,每个流程都严格遵照规则和程序运行,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串通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

统一共享资源。地区内的各县区分中心统一在阜阳市级中心网站登记和更新,地区内的所有交易信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统一发布,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形成信息在地区内的共用共享。

统一服务标准。制定《界首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风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要求统一标准配备硬件设施、公布服务事项、明确服务标准,特别是要求各分中心综合受理工作坚持限时办结制度持证上岗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服务标准化。

统一信息发布。将招标公告、成交信息、评标中标结果以及招投标领域不良行为处理等信息,全部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确保交易行为信息及时、透明,确保整个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统一专家管理。加大对专家抽取、进场、现场评审等各个环节的统一监管力度,规范评标专家管理;严格执行随机抽取方法,认真落实评标专家回避制度,在多方共同参与下从安徽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度、透明度。

统一监督管理。开设独立、统一的评标区,采取信号屏蔽、视频监控等措施,严肃评标纪律;使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对进入现场交易和评标过程中的所有交易活动进行全程动态实时监控,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统一档案管理。加强内部流程控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速增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规范交易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完善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每宗交易项目的相关资料全部归档管理,切实推进阳光操作。(张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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