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管局:进一步加强合同备案和公开工作
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有关合同备案和公开相关规定,庐江县公管局进一步加强合同备案和公开工作,要求招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到局督查科进行合同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局督查科按建设工程类和政府采购类分类进行合同备案,每周定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布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备案号、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双方签订人、签订日期等。(黄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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