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有关合同备案和公开相关规定,严明合同备案工作程序,切实规范标后履约行为,扎实推进市场诚信建设,怀远县公管局进一步加强合同备案和公开工作,要求招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到局审查备案科进行合同备案,审查备案科重点对合同文本中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人员配备、合同工期、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等要点进行审核,并定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布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备案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金额、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双方签订人、签订日期等,合同备案后第一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
今年以来,已有318个工程项目,160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合同备案,充分体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结果,保障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