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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管局强化标后监管 加大惩处力度
发布日期:2018-03-26

市公管局强化标后监管 加大惩处力度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2018316日重点工程项目调度会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加大惩处力度,对《桐城市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工程合同约束条款作出修改:

一、进一步加强五大员岗位管理。严禁无证上岗、缺岗。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无证上岗或缺岗1/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违约金。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违约金。施工期间,发现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缺岗或违规操作累计达3/次的,记不良行为记录,公开曝光。

二、确保工程进度。重点工程项目每拖延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万违约金,扣完为止,工期拖延达到1个月的,建设单位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该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清除出桐城建设市场,公开曝光。

三、严格执行总包责任制,杜绝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增加合同条款,明确非法转包,借、挂靠资质行为一经查实,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前期施工所有支出一律不予结算。

(市公管局 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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