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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煤化工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AHPTC-2008-354
2008年7月9日
工程名称:长安南街西段、化工东路(Ⅲ标段),长安南街东段、东环路、后河二桥(Ⅳ标段)
工程地点:无为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BT方式建设)
投标资质要求: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公路或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设规模:长安南街西段、化工东路约1.95公里、约5489万元,长安南街东段、东环路、后河二桥约1.25公里(含桥梁一座)、约3924万元
发布时间:2008年7月9日
详细信息介绍:
    1、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7月9日— 7月15日下午5:00(不含节假日),无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招标范围: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施工
    3、回购期限:按无政[2008]27号文件执行,路基、路面分别回购,收益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具体条款以招标文件为准,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向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咨询。
    4、联 系 人:陈仕珊、王平福
    5、联系电话: 15956066909   0565-6313906
    6、报名资料:(1)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网上下载的注册公告名单、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上岗证原件报名。(2)拟派的一级建造师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四标段还需提供单跨20m以上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材料)。(3)拟派的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当地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4)上述所有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需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每个投标人可投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两个标段,在报名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7月18日下午5:30前)需汇1000万元投标风险金至建设单位。(投标风险金可由投标单位汇出,也可由投资商汇出,但由投资商直接汇出的需提供与投标单位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该投资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