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HPTC-09205-468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 〖2009年11月11日〗
各投标人: 根据你们对合肥工投工业地产有限公司立恒工业广场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编号:AHPTC-09205-468)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经与招标人和有关单位研究后,现作如下澄清: 1、中标后10%的履约保证金可否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邀请函要求交货期为“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30天内”,请问这指的是整批电梯量还是指可以分批发货的? 答: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发货,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3、招标文件上要求货梯的曳引机、控制柜、变频门机必须是原品牌生产,请问曳引机、变频门机可否采用国内知名品牌? 答:按招标文件自行理解。 4、2层站630kg无机房电梯(餐厅所用)速度要求1.6m/s,层站仅2层,速度1.0m/s就能满足使用需求,为了节约成本,建议用户速度选用1.0m/s?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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