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花山东路、太山路(花鼓山路-新东外环路)路灯采购
招标答疑
1、问:我公司在阅读了招标文件后,发现花山东路的12米单臂路灯采用的高压钠灯功率为175W,而在要求的品牌中,飞利浦、欧司朗、GE等品牌均没有175W的规格,通常高压钠灯规格有75W、100W、150W、250W、400W,所以能否采用150W或250W来代替?
答:花山东路原12米单臂路灯采用的高压钠灯功率为175W ,现更改为250w;
2、问:投标须知前附表7项:投标人资质要求:第2条: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该许可证应涵盖拟投标的全部产品。 问题:灯杆、灯具、电器不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中,2006年前颁发的路灯产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2006年起已不在审核,并在当年度取消了路灯产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的更换 ,详见附件(2012年第181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投标人资质怎么会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道路路灯产品为非标产品,目前各地质检部门对灯杆灯具颁发《企业产品标准执行证书》,电器产品国家实行强制认证“3C”
答:投标须知前附表7项:投标人资质要求:第2条: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该许可证应涵盖拟投标的全部产品。更改为: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提供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