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天府路、绿城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修改补疑(2)
各投标企业:
原招标公告内:“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 2014年12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
七、备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提供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进泾备案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3、县外建筑企业、路灯生产企业需办理进泾备案(http://www.yzczb.com)。”
现改为:“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 2014年12月1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
七、备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提供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3、外地企业中标后需办理进泾备案(http://www.yzczb.com)。”
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