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天府路、绿城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修改补疑
各投标企业:
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
现修改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
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
Copyright©201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皖ICP备05004986号-1 客服电话:0551-62220159 0551-622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