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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小型挖掘机、静音拖车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质疑回复
致各潜在的投标人:
关于“界首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小型挖掘机、静音拖车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GY-CGJS20170294)”的质疑回复如下:
1、

请问:类似机械设备业绩是指发电机组设备业绩还是挖机的业绩?还是两种设备任何一种设备的业绩均可?
答:类似机械设备业绩是指两种设备任何一种设备的业绩均可,最好提供两种设备的业绩。
2、

我司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该项要求表述有问题,整机进口保证了发动机、发电机原装进口,整机合资表述不明确,是整机由合资工厂生产(合资工厂可以生产国产普通品牌),还是发动机、发电机为合资品牌?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意思表述,我司认为是发电机组整机原装进口或机组的发动机系统、发电机系统为原装进口品牌或发动机系统、发动机系统为合资品牌,只有这样表述才能保证整个机组的品质。
答:整机进口或合资是发电机组整机原装进口或机组的发动机系统、发电机系统为原装进口品牌或为合资品牌。
3、关于技术分评分项

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小型挖机的技术要求,完全满足的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只有威克诺森及久保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这两个品牌均被阜阳当地一家企业进行了报备,其它投标人无法取得相关授权,同时结合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只要一项负偏离即扣 1 分,最多可扣25 分,而正偏离 1 项只加 1 分,最高 5 分,这样的要求结合这样的评分办法可以得出,此招标文件带有明显的技术倾向性,只有投上述两个品牌才能得高分,投其它的任何品牌得分会至少差 5 分(5 分的差距基本可以判定出中标人了),所以我们认为此参数为某个厂家量身打造,根据招投法及政府采购法,技术参数带有倾向性,此参数无效,投标人可以选择替代产品(但是核心的参数必须满足),故我司认为此技术评分有失公正,该采购单位的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有相关的监管及监督部门,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出发,我司建议重新修改相关的评分办法,或者取消挖掘机的项目授权(改为中标后提供),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举例说明,因为授权被个别厂家报备的原因,别人无法投完全满足参数的品牌,5 分的差距无法用价格分来弥补,原先按照招标文件的参数,该批货物的市场均价约 75 万,但是仅仅因为这样的招标文件要求,有授权的厂家 90 万都能中标,平白无故的造成国有资金浪费。
答:关于小型挖机的技术参数要求,我们是根据市场上的多种品牌进行设置的,并没有倾向性,多种品牌的设备都能满足或优于该技术参数,并且我们在技术参数正偏离设置了加分项,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符合或优于招标参数的多种品牌设备进行投标。
界首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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