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管局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庐江县公管局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积极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同时,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在全局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县公管局研究制定了局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局党工委每年年初与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科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工委书记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要求局属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每年12月底前向局党工委书面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此外,该局还建立完善学习调研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招标人、投标企业、施工现场等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各自分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用最直接的方法摸准实情,找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 (黄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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