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招投标过各中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一是加大宣传。利用县政府网站、本系统网站和单位LED大屏等宣传《招投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让招投标各方了解法律、法规。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先后出台《怀远县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怀远县招标采购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怀远县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怀远县招标采购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细化。
三是抓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县公共资源局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挂靠、围标及串标等行为真抓实干,一经查实,将列入不良行为名单,限制其进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投标
截止2017年10月底,共查处交易过程中违法行为13起,对11家情节严重的家投标单位给予了不良行为记分处理,并分别作出6至24个月的市场禁入限制。对11家代理公司在代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其中对7家问题严重的代理公司一年内不接受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远分中心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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